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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发布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

2000-04-0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 英 通讯员 赵 斌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3月31日电交通部、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在京共同发布《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》及北方海区、东海海区、南海海区、台湾海峡水域溢油应急计划。这是我国第一部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。

海上船舶溢油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要因素之一,随着海上石油运输量日益增长,船舶溢油事故也不断发生。据统计,1995至1997年全世界船舶溢油事故中,溢油量在万吨以上的有79起,总溢油量为414.6万吨。在我国,从1973年至1999年,50吨以上的重大溢油事故有53起,总溢油量2.9万吨。海上船舶溢油事故,不仅使自然环境、生态资源受到损害,经济蒙受损失,而且严重危害人体健康。溢油事故引发的火灾,还可能导致海上和沿岸设施、船舶等的损坏。海上船舶溢油污染是世界性的海洋环保问题,各沿海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都非常重视。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通过了《国际油污防备、反应和合作公约》。根据该公约,各当事国应该制定海上污染事故的“国家防备和反应应急计划”。我国于1998年3月30日加入了该公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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